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工程合同的签订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装饰工程合同的签订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意是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而不是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间。
那么问题来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因此,在施工合同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装饰工程和机电工程的保修期开始时间均为2014年3月8日。
1、项目经理可以和装饰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即你提供资料、人员将承揽的装修项目完工; 2、如果项目经理是公司原告,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3、如果项目经理有自己的公司或者装修队,可以与公司签订《借用资质合作协议》之类合同。
供你参考。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饰工程合同的签订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饰工程合同的签订时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