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饰工程实际施工人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装饰工程实际施工人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施工中,合伙人不能成为法人主体的实际施工人。因为,总包单位是具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或建设公司。分包合伙人不具有资质,是代表总包公司施工,对自己的行为不负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责任的主体在总包公司。因此,合伙人不能成为实际施工人。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具体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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