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装修装饰工程规划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装修装饰工程规划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建设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细则、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经济分析、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
2、市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市政工程的总体规划、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细则、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经济分析、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
3、水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水利工程的总体规划、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细则、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经济分析、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
4、公路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公路工程的总体规划、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细则、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经济分析、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
5、机电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机电工程的总体规划、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细则、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经济分析、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
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一、房屋装修申报
(1) 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非住宅(营业房)装修:在装修前应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办理《房屋装修许可单》。
(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装修: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携有关材料前往城建监察中队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房屋装修申报提交材料
(1)房屋装修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对于房屋使用人提出申请,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装修的证明;(3)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的,应提交租赁合同;(5)装修的房屋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符合荷载的,应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或专业部门对房屋整体安全论证结论;(6)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
三、若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上的房屋装修,则要提交以下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工程中标通知书;(5)有效的施工合同;(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装修装饰工程规划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装修装饰工程规划方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